申命記第二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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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此後,我們轉回,從紅海的路往曠野去,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我的。我們在西珥山繞行了許多日子。

  2. 耶和華對我說:

  3. 你們繞行這山的日子夠了,要轉向北去。

  4. 你吩咐百姓說:你們弟兄以掃的子孫住在西珥,你們要經過他們的境界。他們必懼怕你們,所以你們要分外謹慎。

  5. 不可與他們爭戰;他們的地,連腳掌可踏之處,我都不給你們,因我已將西珥山賜給以掃為業。

  6. 你們要用錢向他們買糧吃,也要用錢向他們買水喝。

  7. 因為耶和華─你的神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已賜福與你。你走這大曠野,他都知道了。這四十年,耶和華─你的神常與你同在,故此你一無所缺。

  8. 於是,我們離了我們弟兄以掃子孫所住的西珥,從亞拉巴的路,經過以拉他、以旬迦別,轉向摩押曠野的路去。

  9. 耶和華吩咐我說:不可擾害摩押人,也不可與他們爭戰。他們的地,我不賜給你為業,因我已將亞珥賜給羅得的子孫為業。

  10. (先前,有以米人住在那裡,民數眾多,身體高大,像亞衲人一樣。

  11. 這以米人像亞衲人;也算為利乏音人;摩押人稱他們為以米人。

  12. 先前,何利人也住在西珥,但以掃的子孫將他們除滅,得了他們的地,接著居住,就如以色列在耶和華賜給他為業之地所行的一樣。)

  13. 現在,起來過撒烈溪!於是我們過了撒烈溪。

  14. 自從離開加低斯巴尼亞,到過了撒烈溪的時候,共有三十八年,等那世代的兵丁都從營中滅盡,正如耶和華向他們所起的誓。

  15. 耶和華的手也攻擊他們,將他們從營中除滅,直到滅盡。

  16. 兵丁從民中都滅盡死亡以後,

  17. 耶和華吩咐我說:

  18. 你今天要從摩押的境界亞珥經過,

  19. 走近亞捫人之地,不可擾害他們,也不可與他們爭戰。亞捫人的地,我不賜給你們為業,因我已將那地賜給羅得的子孫為業。

  20. (那地也算為利乏音人之地,先前利乏音人住在那裡,亞捫人稱他們為散送冥。

  21. 那民眾多,身體高大,像亞衲人一樣,但耶和華從亞捫人面前除滅他們,亞捫人就得了他們的地,接著居住。

  22. 正如耶和華從前為住西珥的以掃子孫將何利人從他們面前除滅、他們得了何利人的地、接著居住一樣,直到今日。

  23. 從迦斐託出來的迦斐託人將先前住在鄉村直到迦薩的亞衛人除滅,接著居住。)

  24. 你們起來前往,過亞嫩谷;我已將亞摩利人希實本王西宏和他的地交在你手中,你要與他爭戰,得他的地為業。

  25. 從今日起,我要使天下萬民聽見你的名聲都驚恐懼怕,且因你發顫傷慟。

  26. 我從基底莫的曠野差遣使者去見希實本王西宏,用和睦的話說:

  27. 求你容我從你的地經過,只走大道,不偏左右。

  28. 你可以賣糧給我吃,也可以賣水給我喝,只要容我步行過去,

  29. 就如住西珥的以掃子孫和住亞珥的摩押人待我一樣,等我過了約但河,好進入耶和華─我們神所賜給我們的地。

  30. 但希實本王西宏不容我們從他那裡經過;因為耶和華─你的神使他心中剛硬,性情頑梗,為要將他交在你手中,像今日一樣。

  31. 耶和華對我說:從此起首,我要將西宏和他的地交給你;你要得他的地為業。

  32. 那時,西宏和他的眾民出來攻擊我們,在雅雜與我們交戰。

  33. 耶和華─我們的神將他交給我們,我們就把他和他的兒子,並他的眾民,都擊殺了。

  34. 我們奪了他的一切城邑,將有人煙的各城,連女人帶孩子,盡都毀滅,沒有留下一個。

  35. 惟有牲畜和所奪的各城,並其中的財物,都取為自己的掠物。

  36. 從亞嫩谷邊的亞羅珥和谷中的城,直到基列,耶和華─我們的神都交給我們了,沒有一座城高得使我們不能攻取的。

  37. 惟有亞捫人之地,凡靠近雅博河的地,並山地的城邑,與耶和華─我們神所禁止我們去的地方,都沒有挨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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