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第五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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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摩西將以色列眾人召了來,對他們說:以色列人哪,我今日曉諭你們的律例典章,你們要聽,可以學習,謹守遵行。

  2. 耶和華─我們的神在何烈山與我們立約。

  3. 這約不是與我們列祖立的,乃是與我們今日在這裡存活之人立的。

  4. 耶和華在山上,從火中,面對面與你們說話─

  5. 那時我站在耶和華和你們中間,要將耶和華的話傳給你們;因為你們懼怕那火,沒有上山─說:

  6. 我是耶和華─你的神,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。

  7. 除了我以外,你不可有別的神。

  8.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,也不可作什麼形像,彷彿上天、下地和地底下、水中的百物。

  9. 不可跪拜那些像,也不可事奉他,因為我耶和華─你的神是忌邪的神。恨我的,我必追討他的罪,自父及子,直到三、四代;

  10. 愛我、守我誡命的,我必向他們發慈愛,直到千代。

  11. 不可妄稱耶和華─你神的名;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,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。

  12. 當照耶和華─你神所吩咐的守安息日為聖日。

  13. 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,

  14. 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─你神當守的安息日。這一日,你和你的兒女、僕婢、牛、驢、牲畜,並在你城裡寄居的客旅,無論何工都不可作,使你的僕婢可以和你一樣安息。

  15. 你也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;耶和華─你神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將你從那裡領出來。因此,耶和華─你的神吩咐你守安息日。

  16. 當照耶和華─你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,使你得福,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─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。

  17. 不可殺人。

  18. 不可姦淫。

  19. 不可偷盜。

  20.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。

  21. 不可貪戀人的妻子;也不可貪圖人的房屋、田地、僕婢、牛、驢,並他一切所有的。

  22. 這些話是耶和華在山上,從火中、雲中、幽暗中,大聲曉諭你們全會眾的;此外並沒有添別的話。他就把這話寫在兩塊石版上,交給我了。

  23. 那時,火焰燒山,你們聽見從黑暗中出來的聲音;你們支派中所有的首領和長老都來就近我,

  24. 說:看哪,耶和華─我們神將他的榮光和他的大能顯給我們看,我們又聽見他的聲音從火中出來。今日我們得見神與人說話,人還存活。

  25. 現在這大火將要燒滅我們,我們何必冒死呢﹖若再聽見耶和華─我們神的聲音就必死亡。

  26. 凡屬血氣的,曾有何人聽見永生神的聲音從火中出來,像我們聽見還能存活呢﹖

  27. 求你近前去,聽耶和華─我們神所要說的一切話,將他對你說的話都傳給我們,我們就聽從遵行。

  28. 你們對我說的話,耶和華都聽見了。耶和華對我說:這百姓的話,我聽見了;他們所說的都是。

  29. 惟願他們存這樣的心敬畏我,常遵守我的一切誡命,使他們和他們的子孫永遠得福。

  30. 你去對他們說:你們回帳棚去吧!

  31. 至於你,可以站在我這裡,我要將一切誡命、律例、典章傳給你;你要教訓他們,使他們在我賜他們為業的地上遵行。

  32. 所以,你們要照耶和華─你們神所吩咐的謹守遵行,不可偏離左右。

  33. 耶和華─你們神所吩咐你們行的,你們都要去行,使你們可以存活得福,並使你們的日子在所要承受的地上得以長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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