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第二十三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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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凡外腎受傷的,或被閹割的,不可入耶和華的會。

  2. 私生子不可入耶和華的會;他的子孫,直到十代,也不可入耶和華的會。

  3. 亞捫人或是摩押人不可入耶和華的會;他們的子孫,雖過十代,也永不可入耶和華的會。

  4. 因為你們出埃及的時候,他們沒有拿食物和水在路上迎接你們,又因他們雇了米所波大米的毘奪人比珥的兒子巴蘭來咒詛你們。

  5. 然而耶和華─你的神不肯聽從巴蘭,卻使那咒詛的言語變為祝福的話,因為耶和華─你的神愛你。

  6. 你一生一世永不可求他們的平安和他們的利益。

  7. 不可憎惡以東人,因為他是你的弟兄。不可憎惡埃及人,因為你在他的地上作過寄居的。

  8. 他們第三代子孫可以入耶和華的會。

  9. 你出兵攻打仇敵,就要遠避諸惡。

  10. 你們中間,若有人夜間偶然夢遺,不潔淨,就要出到營外,不可入營;

  11. 到傍晚的時候,他要用水洗澡,及至日落了才可以入營。

  12. 你在營外也該定出一個地方作為便所。

  13. 在你器械之中當預備一把鍬,你出營外便溺以後,用以鏟土,轉身掩蓋。

  14. 因為耶和華─你的神常在你營中行走,要救護你,將仇敵交給你,所以你的營理當聖潔,免得他見你那裡有污穢,就離開你。

  15. 若有奴僕脫了主人的手,逃到你那裡,你不可將他交付他的主人。

  16. 他必在你那裡與你同住,在你的城邑中,要由他選擇一個所喜悅的地方居住;你不可欺負他。

  17. 以色列的女子中不可有妓女;以色列的男子中不可有孌童。

  18. 娼妓所得的錢,或孌童(原文作狗)所得的價,你不可帶入耶和華─你神的殿還願,因為這兩樣都是耶和華─你神所憎惡的。

  19. 你借給你弟兄的,或是錢財或是糧食,無論什麼可生利的物,都不可取利。

  20. 借給外邦人可以取利,只是借給你弟兄不可取利。這樣,耶和華─你神必在你所去得為業的地上和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。

  21. 你向耶和華─你的神許願,償還不可遲延;因為耶和華─你的神必定向你追討,你不償還就有罪。

  22. 你若不許願,倒無罪。

  23. 你嘴裡所出的,就是你口中應許甘心所獻的,要照你向耶和華─你神所許的願謹守遵行。

  24. 你進了鄰舍的葡萄園,可以隨意吃飽了葡萄,只是不可裝在器皿中。

  25. 你進了鄰舍站著的禾稼,可以用手摘穗子,只是不可用鐮刀割取禾稼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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